面对校园霸凌 正当防卫保护自己
更新日期:2022-11-18
作者:徐小慧
更新日期:2022-11-18 作者:徐小慧
“我现在时常半夜惊醒,梦见警察扣上手铐把我带走的画面。”
——蒋华
“我现在时常半夜惊醒,梦见警察扣上手铐把我带走的画面。”
——蒋华
【案件回顾】
2019年5月17日,当时未满15岁的初二学生蒋华,被同年级的15名男生堵在厕所里围殴。混乱中,他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挥舞,造成2人重伤二级,1人轻微伤。
2019年8月7日,蒋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,后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。
2020年7月6日,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蒋华构成正当防卫,公诉机关指控蒋华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,判决蒋华无罪。吉首市人民法院认为,该行为不是约架,而是一种校园欺凌行为。认为蒋华是在被他人殴打、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,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。
随后,蒋华走出看守所,回到家中。至此,蒋华在看守所被羁押近11个月。但是,法院的无罪判决结果,未被检方认同。
2020年7月16日,吉首市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,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蒋刑责。检方认为,一、蒋华并非孤立无助,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,可以向家长反映;二、蒋华没有采用正当合法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,而是准备刀具用于斗殴,斗殴的故意明显,不能认定正当防卫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责。
检方的抗诉,使得蒋华的“无罪判决”,迟迟未能生效。
2022年11月14日,在等待两年之后,蒋华收到了湘西州中院发出的刑事裁定书:“湘西州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,决定撤回抗诉,湘西州中院准许撤回抗诉”。这意味着一审认定系正当防卫的判决正式生效。
【善霖评论】
看着这个结果,我即开心又难受。开心的是,终于认定了正当防卫;难受的是,才认定正当防卫。时隔3年,身处漩涡中心的蒋华有何感想,我们很难得知。
但对于我来说,不管是我是检察官还是律师,都陷入思考:面对校园霸凌,孩子到底该怎么做?本案虽然认定了正当防卫,但这个孩子的一生被彻底改变了。
正当防卫法条耳熟能详,可正当防卫的认定却并不容易。防卫手段过轻可能达不到防卫效果;过重可能被认定防卫过当。
就本案而言,站在检方的角度而言,蒋华的行为造成了造成2人重伤二级,1人轻微伤,无可厚非的严重后果。但正当防卫所说的那个“度”,对于一个在厕所里深陷多人围攻的未成年来说,能掌握的了吗?让我们在脑海里放映一下场景,我们来看看可不可能实现。“在厕所里,15名男生里三层外三层将蒋华围住,而厕所狭窄且只有一个出口”。
在当时的情况下,他怎么可能去找老师,更不可能到了家里和爸爸妈妈反映。逃跑就更不可能了,大概能想象得到他心底的绝望。另外,检察机关根据“准备刀具”推导出“斗殴故意”的结论,这属于主观意识代入错误推导!随身携带刀具的理由可以有很多,行为人完全有可能是单纯的防身,并不一定就是为了行凶而准备!
学生在校园这个每天到要去、无处可逃的特殊环境中,很多时候面对霸凌只有靠自己才能解决。而解决方法无非两种,第一种,加入对方,或者等当年欺负你的同学走后,自己化身为校园一霸,欺负新来的同学。而另一种,则是想办法反抗,保护自己不被欺负,靠什么?赤手空拳吗?到最后不就是用刀用枪了!
当然,我肯定不鼓励拿刀伤人的行为,虽然那3个家伙算是罪有余辜,但是刀枪无眼,很容易就剥夺了其他人的生命。不过,从法院的判决中我们还是能够清晰的看到,我们要向大家表明一点,校园霸凌者们不要猖狂,弱者面对你们,即使用刀伤了人也算正当防卫。这才是法律应有的震慑作用。
案发前,蒋华成绩在班里十多名,在年级也是中等偏上,但自从案发后,他去了一所专科学校就读,不久就辍学打工。目前,已经年满18岁的蒋华在一家饭店当服务生,而当年殴打他的同学正备战高考,有一个光明的未来。等了3年,终于被认定为正方防卫,却早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。
【尾语】
电影《少年的你》,是怎么阐述校园霸凌的?
警察局内,女警察语气冰冷的质问陈念:“为何在被拍下裸照之后依旧安心的学习?为什么不报警,不让警察来帮你?我很同情你的遭遇,但是如果你能多相信大人一点,来报案我们肯定会帮你的。”
陈念平静的回应道:“所以被欺凌,是我的罪过吗?谁能帮我?录我视频裸照的人吗?站着看热闹的人吗?还是那些问为什么只欺负你,不欺负别人的人呢?”。
女警察:“你觉得只有自己能帮自己,所以你去找了魏莱想报复她?”
陈念:“一般人的眼里,报复是正常的,像我们这样一直忍耐的人,只想熬过高考的人,我们这样是错的吗?那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是这样的话,你还放心把你的孩子生出来吗?”
“法不能向不法低头”不能只是口号。